2007年5月14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出院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手机号码填错一位误替他人缴费三年
孙莹 邹涛

  因在办理个人存折缴手机费的业务时一时疏忽,王先生将手机号码错填了一位,结果白白给他人缴了3年话费。索讨无果,王先生将“受益”的陈女士告上北京西城法院,要求返还不当得利。
  王先生说,2003年7月,他在工商银行马神庙分理所利用个人存折开办了手机缴费通业务,每月从存折里自动划扣手机费。因一时马虎,他竟将手机号码错填了一位,结果错误的号码恰好是中国联通职工陈女士的手机号码。直到今年1月,王先生一直为陈女士缴纳手机费,共计9000余元。
  发现问题后,王先生立即通过联通营业厅核对了全部与其存折相对应的缴费金额,并作了记录。同时,又在银行打印了部分记录,恰好与陈女士手机消费相吻合。当王先生找到陈女士本人索要话费时,被其拒绝。(孙莹 邹涛)